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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化公司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发布时间:2020-09-09     作者:    浏览量:3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劳动者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近日,神木煤化工电化公司历时3个月为所有在岗职工建立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为每一位职工健康安全、职业卫生健康提供保障。

    该公司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此档案。档案一人一份,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概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公司将对档案进行统一保管,职工可随时查阅,所有档案采取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定期和不定期的体检结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的检查和分析,以便及时反映公司现有的生产条件状况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诊疗手段。

    《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不但为该公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还提高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自我防护意识,增强了对每位职工职业健康的保护能力。

(焦磊)